瀏覽數量: 118 作者: 本站編輯 發布時間: 2017-04-06 來源: 本站
1、對不合作、自殺、傷人等情況下,在約束保護前,必須告知家屬,取得家屬同意,競價情況下,先約束后請家屬簽字;
2、醫生開出保護性約束的醫囑,護士核對患者身份(晚點、自述個人信息/詢問/家屬陪護);
3、告知使用目的和注意事項;
4、評估患者病情及合作程度、肢體活動度、皮膚及保護具種類;
5、正確執行保護性約束帶操作技術;
6、規范填寫約束保護登記單;
7、密切觀察患者的病情、約束帶松緊、肢體的血液循環;
8、對據食/防噎患者準遺囑給予處理以保證能力供給;
9、做好生活護理,嚴格交接班;
10、遵醫囑解除約束,準確記錄。